关于新津县西河顺江堰引水枢纽整治工程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情况的公示
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及《四川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川水函〔2018〕887号)等相关要求,四川省都江堰外江管理处于2020年8月5日在成都市主持对新津县西河顺江堰引水枢纽整治工程水土保持设施进行了验收。参加验收的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水土保持监理单位、主体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的代表以及特邀专家。会议成立了验收组(名单详见验收鉴定书)。
验收组经认真讨论,认为:新津县西河顺江堰引水枢纽整治工程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目标达到了水土保持方案要求,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现将《新津县西河顺江堰引水枢纽整治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新津县西河顺江堰引水枢纽整治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新津县西河顺江堰引水枢纽整治工程水土保持设施监测总结报告》在此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8月11日~2020年9月8日(20个工作日)。
联系单位:四川省都江堰外江管理处
联系人:江力
联系电话:028-82158701
地址:四川省崇州市永康西路358号
监督管理单位:成都市新津区水务局
监督电话:028-82517689
2-新津县西河顺江堰引水枢纽整治工程水土保持验收鉴定书(盖章).pdf
3-新津县西河顺江堰引水枢纽整治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公示版本.pdf
1-新津县西河顺江堰引水枢纽整治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公示稿1.pdf